廣東中職信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伙)
GUANGDONG ZHONGZHIXIN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 LLP
上期曾曉冬老師帶領大家針對建筑施工企業如何應用“新收入準則”進行了解讀和討論。本周學習俱樂部特邀請到中職信基建工程審計部主任楊磊老師帶大家學習EPC項目成本管控審計要點實務案例分析。
近幾年,我國對建筑業高質量發展的迫切要求及推動工程建設項目組織實施方式改革決心,越來越多的建設單位采用工程總承包模式(EPC)發包并管控項目建設,有效提高建設工期與節約投資成本,但是隨著EPC日漸走俏,實務中諸多問題也隨之浮出水面。
本次主題分享對近三年EPC項目審計進行總結歸納,從審計視角分享當前EPC管理現狀及審計監督的重要性,總結成本管控的審計要點,并通過解析四個實務中遇到的成本管控的案例幫助聽者近距離體驗成本管控帶來的經濟效益,同時提出EPC成本管控的發展方向及應對策略。
Part 1 EPC項目管理現狀及審計重要性
由于采用EPC能夠有效提高建設質量、縮短建設工期、設計施工做到無縫對接、管理關系簡單、節約投資等諸多優點吸引著建設單位。但是,楊磊老師結合EPC項目實務審計發現,EPC項目在管理現狀方面存在諸多問題,如部分業主對EPC理解不正確(邊界不清、甚至與PPP混淆,業主出現“放任式”和“家長式”兩個管理極端),掛著EPC但實質依然是平行分包管理情況較多,因為盲目投標報價導致工程量前后出入大、施工與設計一體化協調優勢不明顯、分包商再分包情況多、竣工驗收結算扯皮等,基于實務現狀急切需要審計監督的介入,以糾正和監督EPC項目管理,確保建設項目高質量發展。
在審計實施過程中應如何擺正審計位置以避免以審代結呢?因此需要正確厘清結算審核與審計的關系,避免審計權力侵犯民事權利。
Part 2 EPC項目成本管控審計要點介紹
根據建市規〔2019〕12號規定,政府投資項目原則上應當在初步設計審批完成后進行工程總承包項目發包(其中簡化報批程序的在決策審批后即可發包),因為發包時設計深度不足、不確定性因素增加、造價管理難度加大,建設項目投資審計要點主要包括以下內容:
Part 3 EPC項目成本審計實務案例總結
通過實務EPC項目建設中成本管控審計發現的四個典型案例,通過介紹項目背景情況、招標與合同約定情況、實務中出現問題原因及審計整改措施解析,具體如下:
Part 4 未來發展思考和應對策略
EPC成本管控依舊是基于清單+定額模式管控,根據建辦標【2020】38號和粵建市函【2021】502號的規定,針對房地產開發和部分國資投資房屋和市政試點清單計量、市場定價、自主報價、競爭定價,帶給我們對未來的思考。
主題分享中,楊磊老師還就實務中針對“已財政定案并支付后審計發現多計工程款的審計整改路徑”和“定額取消后審計依據的探討”設置了開放式現場互動問答,現場互動氣氛熱烈、對此問題探討興趣濃厚,楊磊老師以審計堅持監督職能與數據定價角度分享了自己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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